【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合税三稽告〔2021〕1301号)
发布时间 : 2021- 08- 04 08 : 44 来源 : 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因所列公司实地查找无果,电话无法联系法人代表、财务人员,《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合税三稽税通〔2020〕1302号
合肥***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事由:现将本次检查查实的主要问题书面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你在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后3日内,签署书面反馈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依法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辩,如有新的证据,也请一并提供。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经查:您公司2019年应补缴增值税313828.07元,应补缴2019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1967.96元、教育费附加9414.8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276.56元。调增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9937663.61元-地方各税费37659.36元),应补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2475001.06元。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员:张磊、李兵
联系电话:0551-65902030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天乐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