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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局:租赁土地使用权缴纳印花税

租赁土地使用权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5-21

咨询对象

重庆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无房屋,只租赁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印花税吗?要交的话按照什么税目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8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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