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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绿化养护合同和场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标题:

绿化养护合同和场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内容:

请问,1、养护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场地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咨询人:

张静宜

提交时间:

2019-08-29 10:34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30 10:28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19年8月29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1、绿化养护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不交印花税。

  2、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若属于土地租赁合同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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