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吗?
内容:
2020年25号规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我们不是电影企业也可以享受吗?2020年1月1日是指的是申报期还是所属期?
咨询人:
詹越
提交时间:
2020-07-14 16:04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16 17:18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7月14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