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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局:对方开具给我公司的普票,购买方上面只填写公司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未填写地址电话与开户行账号行不行

普票

留言时间:2019-08-14

纳税人所属地

重庆

问题内容

对方开具给我公司的普票,购买方上面只填写公司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未填写地址电话与开户行账号行不行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4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实际征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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