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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局:新能源车辆退税

09-30 新能源车辆退税 我要评论

新能源车辆退税

留言时间:2019-09-03

纳税人所属地

重庆

问题内容

你好,在9月发布的新能源免税目录里包含特斯拉,我在7月购置该车辆并依法纳税,现在就隔了两个月就免税了,参考2016年公交车先购置后退税的案例,该车辆现在可以退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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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4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文件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于2019年08月30日发布,取得车辆日期应在目录发布以后,才能享受优惠,否则不能,在新车型目录发布之前取得的车辆应据实缴纳车辆购置税。”

实际征管可以联系车购分局进一步核实。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文件规定,“ 二、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七、本通知发布后,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新《目录》公告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同时废止;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时间)在新《目录》公告之日以后,并且汽车车型在新《目录》中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否则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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