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
留言时间:2019-09-11
纳税人所属地
重庆
问题内容
在淘宝上一个重庆商家购买480元商品后,要求开具发票,被告知要补5%税点(24元),然后开具480元发票,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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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2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格或劳务销售价格中的税,这类税是在商品或劳务销售价格之外征收的。若双方约定的价格是不含税的,那需要价外再收取增值税,但双方约定的价格是含税价格,就无需再收取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为13%,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