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吸纳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涉税
日期:2019-09-27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问:吸纳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扶贫官网查询已脱贫,是否不能再享受每年抵减增值税7800的税收优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是不是只能证明公司与贫困人口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不能证明人口还在贫困中?
我司目前人社局已向税局推送贫困人口名单,但是我司在填写名单时,在扶贫官网查询名单人员全部已脱贫,且无法查看具体脱贫时间,导致我司无法准确确定享受优惠的月数,请帮忙给出建议,我司能在哪里查询脱贫具体时间。
答: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建议联系扶贫办核实具体脱贫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