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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发票是否可以使用?

09-29 我要评论

发票是否可以使用?

留言时间:2020-01-06

咨询对象 大连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由于打印机的问题导致数据略有不清晰,但上面的数据可以充分确认具体的额度,请问这张发票是否可以使用?

附件 mfrbop.png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若发票字迹不清应重新开具。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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