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续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留言时间:2020-04-21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因为疫情原因,我们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延续。请领导给予支持。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政策已执行到期,暂无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政策出台。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