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留言时间:2020-03-26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请问滴滴打车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可以抵扣,那么在疫情期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增值税,我们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还能抵扣增值税吗?发票上注明税率3%,开具时间为2020年1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 :“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