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049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08月18日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赵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支持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提案建议“出台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一直以来,贵阳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规定,贵阳市税务局是税收政策的执行机关,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贵阳市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目前,国家已出台的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农产品加工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该文件所列《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税法进企业等活动,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辅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有关意见建议我局梳理汇总后将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