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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税务:【风险预警>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县(区)迁入)的

【风险预警>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县(区)迁入)的

日期:2018-11-13

来源:海南税务

【风险】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提示】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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