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海南  >  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2021年16号)

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2021年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2021年1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08-11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厚璞睿丰(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563660467R);

兰州兰奥机电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56556439W);

海南龙强贸易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KPT398);

山东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76175114M);

惠州惠奕兴实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1BA653Q);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本局已采用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你(单位)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36号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