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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怎么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怎么合并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答: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可同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各税种在申报时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纳税情况,《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填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

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在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数据在申报表主表自动生成,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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