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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海南昌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0〕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0〕4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发布日期:2020-08-17

海口美兰税二局送达公告〔2020〕43号

海南昌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7428004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口美兰税二局通〔2020〕199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口美兰税二局通〔2020〕1997 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8 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海口美兰税二局通〔2020〕1997号

海南昌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74280042)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2年11月6日至2016年9月7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陆拾万零陆仟肆佰玖拾伍元壹角玖分(¥:606495.19)元,限2020年8月31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税    目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税款滞纳日期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2-11-06

2012-11-06

458.11

肆佰伍拾捌元壹角壹分

2012-11-22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2-11-06

2012-11-06

303.88

叁佰零叁元捌角捌分

2012-11-22

契税

住房买卖

2016-09-02

2016-09-02

27486.45

贰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肆角伍分

2016-09-19

契税

住房买卖

2016-09-07

2016-09-07

27486.45

贰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肆角伍分

2016-09-19

契税

住房买卖

2016-09-02

2016-09-02

22531.8

贰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捌角

2016-09-19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2-11-06

2012-11-06

458.11

肆佰伍拾捌元壹角壹分

2012-11-22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2-11-06

2012-11-06

375.53

叁佰柒拾伍元伍角叁分

2012-11-22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教育费附加

2015-10-01

2015-10-31

4786.86

肆仟柒佰捌拾陆元捌角陆分

2015-11-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营业税附征)

2015-10-01

2015-10-31

11169.34

壹万壹仟壹佰陆拾玖元叁角肆分

2015-11-21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5-10-01

2015-10-31

1595.62

壹仟伍佰玖拾伍元陆角贰分

2015-11-21

地方教育附加

营业税地方教育附加

2015-10-01

2015-10-31

3191.24

叁仟壹佰玖拾壹元贰角肆分

2015-11-21

营业税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2015-10-01

2015-10-31

159562.0

壹拾伍万玖仟伍佰陆拾贰元整

2015-11-2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5-10-01

2015-10-31

143605.81

壹拾肆万叁仟陆佰零伍元捌角壹分

2015-11-21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核定)

2015-10-01

2015-10-31

185251.49

壹拾捌万伍仟贰佰伍拾壹元肆角玖分

2015-11-21

契税

住房买卖

2016-09-07

2016-09-07

18232.5

壹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伍角

2016-09-19

合计金额

——

——

——

606495.19

——

——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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