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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外购斑兰苗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外购斑兰苗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12-30

纳税人所属地

海南

问题内容

外购斑兰苗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免税吗?相关文件有那些?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3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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