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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工业用地自建办公楼和厂房如何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

留言时间:2019-07-26

纳税人所属地

海南

问题内容

工业用地自建办公楼和厂房如何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房产税征税范围和减除幅度的通知》(财税(2014)2022号)第二条规定:“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因此,如您工业用地自建的办公楼和厂房自用应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缴纳房产税;出租则按租金收入的12%税率缴纳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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