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产赠与非直系亲属,双方需缴纳的个税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所属地
海南
问题内容
请问将房产赠与给非直系亲属,赠与方及受赠方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赠与方需缴纳差额的20%的个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和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