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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7月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7月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2-07-06

咨询时间 2022年7月5日 答复时间 2022年7月5日

咨询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7月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答复内容

   可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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