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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2019年第二季度热点问题反馈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2019年第二季度热点问题反馈

日期:2019.7.1

来源:湖北税务

 1.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还可以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优惠再减半征收吗?

[答复意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3.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答复意见]

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4.“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的征收范围及税率有何具体规定?

[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领受人按件贴花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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