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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

转租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10-13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湖北,转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要不要缴纳房产税?政策依据是什么?盼复,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4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97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5月6日起,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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