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盖章了
留言时间:2019-07-24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在税务代开的水电费专用发票,税务局在上面盖了一个“税收业务专用章”,这张发票能用吗?是否要重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25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