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1年第1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1:40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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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内容概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单位将税务稽查情况告知你公司核对并征求意见,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将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送交我处。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15号807室,联系电话:07188253809)。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