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
留言时间:2021-06-23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在武汉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房东一直收取的现金,后来合同到期,没有退押金,房东过来询问受否继续承租,告诉房东继续承租后,房东收取了3个月的租金,当时房东没有续签合同,也没有写任何收据,在收取租金的第5天来说房子已经挂牌在出售,如果在交按这个房租之前房东要出售房子肯定不会交钱的,期间也一直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但是现在已经住了快2给月了,跟房东说要搬走了,要他退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房东耍无赖不退钱。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02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办发〔2007〕4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是指利用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功能,及时解决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掌握基本税收知识,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熟悉办税程序。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不提供纳税策划,不受理或代转各类申报、审批、备案等具体行政事项,不提供各类社会性考试辅导,不进行学术研究和税收改革探讨。
第十三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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