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完印花税税源采集,但在申报时,系统提示无税源采集信息,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8:41 来源:湖北税务订阅号
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采集时,进入印花税“印花税信息新增”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申报属性”后点击“提取信息”按钮,再根据当期应税情况填写“税目”,并且需要准确填写相应的“计税金额或件数”、“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等字段信息。其中:
(一)按次申报的税目,直接点击提取信息,在税目栏后方下拉框箭头内选择正确的税目,输入所需申报税目的计税金额或件数,点击保存,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再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主页面,选择相应所属期,勾选印花税税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二)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需在系统内有税费种认定才能提取相关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