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湖南  >  湖南省税务局:发票销售方开票信息不完整

湖南省税务局:发票销售方开票信息不完整

发票销售方开票信息不完整

留言时间:2020-10-23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的开票信息中,开户行及账号没有具体信息,此类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谢谢

附件

微信图片_20201023131455.pn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27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