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文化演出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咨询内容:
我司提供文化演出服务,选择简易征收,按照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不得变更,但根据疫情期间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属于生活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情形,那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受36个月限制吗?
咨询时间:2020-11-18
回复信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明确,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提供的文化演出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无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均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当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