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以前取得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在2019年4月以后如何计算抵扣?
留言时间:2019-07-18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2019年4月以前取得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在2019年4月以后申报抵扣应该采用哪种扣除率?
是按照2019年4月以前的扣除率10%计算抵扣,还是应该按照2019年4月后的扣除率9%计算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01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规定,纳税人合法取得的2019年4月1日前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当期没有抵扣的,在4月1日以后还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按10%计算。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