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车业务的增值税是属于交通运输业还是服务业
留言时间:2019-08-24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物流企业接受生产汽车企业委托,派遣驾驶员将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车从厂家送至指定地点,送车途中所有的油费跟路桥费由物流企业承担,生产汽车企业按约定付给物流公司费用。请问物流企业的送车业务应该要按照交通运输业还是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6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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