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缴纳
留言时间:2019-09-09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政府单位无偿提供办公楼给其他公司使用,没得租金, 没得相关合同,需要缴纳房产税吗?由哪方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