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湖南  >  湖南省税务局:收到BT项目回购款(含回报利息)如何开票?

湖南省税务局:收到BT项目回购款(含回报利息)如何开票?

收到BT项目回购款(含回报利息)如何开票?

留言时间:2020-02-21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本公司作为项目公司与业主在2015年签定“投资-建设-移交”合同,系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目前项目已接近完工(项目地为衡阳),项目立项单位为业主单位,现业主单位已支付回购款2个多亿给本公司,回购款中按合同约定包括回购利息。由于是老项目,本项目公司可适用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增值税的政策(可扣除本公司取得的其他建筑公司为本项目施工时开具给本公司的发票金额),业主单位要求本公司全部按“建筑服务”开具普通发票,请问如此开票是否合规?回购利息是否需要单独开具“利息收入”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24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您所咨询的问题有待与您进一步确认,请您直接拨打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