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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安家费个人所得税

安家费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4-29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的一次性发放的安家费,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并入工资薪金申报还是按偶然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分多次发放又如何申报?

2.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问国家统一规定的非退休人员安家费标准是多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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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08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您所咨询的问题有待与您进一步确认,请您直接拨打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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