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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监理费及造价咨询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监理费及造价咨询费

留言时间:2021-05-19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请问: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是否可以列入开发间接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0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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