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苏  >  江苏省税务局:我司核定了餐饮服务,可以开餐饮服务*住宿 的发票吗?这样是合规的吗?

江苏省税务局:我司核定了餐饮服务,可以开餐饮服务*住宿 的发票吗?这样是合规的吗?

开票项目

留言时间:2020-12-19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核定了餐饮服务,可以开餐饮服务*住宿 的发票吗?这样是合规的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1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