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税稽公〔2021〕0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17:04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泗洪县***工贸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675号,苏商大厦22层)接受税务检查。
联系人:刘恒
联系电话:052784387651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泗洪县***工贸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7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宿税稽通〔2021〕0106-1号
泗洪县***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GWNJ5X)
事由:被查对象陈述意见。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一条
通知内容: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到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宿迁市洪泽湖路675号2211房间,电话:0527-84387651),对检查人员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相关依据说明情况,陈述意见。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