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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地下车位出售发票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地下车位出售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01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吉安市永丰县财富中央车位出售几年了,连一张正式发票都没给购买的业主,想咨询下 他们卖车位(合同是没写租赁也没一处有租赁俩个字)缴税了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售地下车位应当取得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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