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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请问年终奖是怎么收取个税的?多缴纳的个税可以由公司统一申请退回么?

个税咨询

留言时间:2020-03-27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年终奖是怎么收取个税的?多缴纳的个税可以由公司统一申请退回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向纳税年度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其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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