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6-04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自产自销农产品怎么给购买单位发票,去税务局代开吗?代开的话要交1个点的增值税是吗?那这样不就和国务院538号令不符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果您符合财税字〔1995〕52号 里销售农产品的要求,可享受免增值税,代开免税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