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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旅游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旅游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留言时间:2019-09-11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旅游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按销售的营业收入全额核定,还是按扣除相关成分费用后的应税销售额核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中说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  应税行为  )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旅游服务业是否属于销售服务类?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doc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江西省(区、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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