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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先分后税的纳税时点问题

先分后税的纳税时点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1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其中个人合伙人。2017年投资了一支股票 ,2019年9月将股票卖出,11月将部分收益款打给个人合伙人。请问个人合伙人的纳税时点是什么时间?是在全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后,还是只要合伙人收到钱就要按生产经营纳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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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的问题已由电话回访的形式受理,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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