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后税的纳税时点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1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其中个人合伙人。2017年投资了一支股票 ,2019年9月将股票卖出,11月将部分收益款打给个人合伙人。请问个人合伙人的纳税时点是什么时间?是在全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后,还是只要合伙人收到钱就要按生产经营纳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的问题已由电话回访的形式受理,感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