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简易征税
留言时间:2021-03-1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建筑企业简易征收,计算应纳税额是按照扣除分包额后的余额为依据,这个分包额有什么要求吗?某工程的装饰工程分包的金额可以扣除吗?将工程的劳务分包金额可以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中第七条: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公告》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