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西  >  江西省税务局:在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月未提交声明,在以后月份提交,可以补计提之前月份的吗?

江西省税务局:在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月未提交声明,在以后月份提交,可以补计提之前月份的吗?

09-29 加计抵减 我要评论

江西省税务局: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口径

日期:2019-07-02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1、*现代服务*直播服务,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2、企业在4月、5月忘了填写加计抵减申明,可以6月申报时申请填写申明吗?可以的话,能一并计提之前月份未计提的抵减额吗?

答: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