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额外补偿个税计算
留言时间:2020-05-11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
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劳动关系时, 与公司签订了敬业限制, 公司每个月支付我敬业补偿, 此部分按照工资计算。敬业期一年, 敬业限制结束后, 公司会向我支付一笔"一次性额外补偿", 这笔金额较大, 达30多万, 请问这笔一次性额外补偿按照什么类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盼回复,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3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