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剥离土交资源税吗?
留言时间:2020-06-05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露天采石场生产建筑用碎石,开采前需剥离上层覆盖的风化沙、风化石和土(混合物俗称土毛或山皮土),才能开采原矿(符合要求的石头)。山皮土只能用于回填,我想问下:山皮土销售后用交资源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0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关于发布吉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的通知》(吉财税[2016]583号)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6]69号)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我省资源税相关品目适用税率进行了核准和备案,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税目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将大理石统一为大理岩、将白云石统一为白云岩、将花岗石统一为花岗岩、将硅线石统一为矽线石、将煤矸石统一为矸石。据此,现将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详见附件2)中发给你们,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有关改革具体政策问题遵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执行。附件2:《吉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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