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契税计算规则
留言时间:2020-06-17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1、买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房需要交的契税税率不同,那第几套这个次序,是按照签购房合同的时间来算,还是办产权的时间?在银行办理房贷,不同次序的房子的利率不同,银行是按照签购房合同的顺序来认定是第几套房的。
2、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用自己一方的名字签合同买房,婚后办理产权证,算第几套房时,需要将各自名下的房子合并在一起算吗?
3、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房子的契税税率分别是多少?在哪个文件上能查到?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9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征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117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房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的签订日期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日期孰先的原则确定,并适用纳税义务发生时相对应的税率。其中,分期付款并分期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按最后一次交齐全部购房款开具的销售不动产发票时间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吉林省契税实施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税率为5%,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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