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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税务局:开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开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留言时间:2020-10-19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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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9

答复内容

12366吉林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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