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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买二手房契税认定时间

办件标题 买二手房契税认定时间

内容 请问买二手房,首套。契税认定是以网签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过户当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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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检举揭发

办件编号 jzxx20201200377 提交时间 2020-12-03 15:29:4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我们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内容进行答复,并及时解答了您提出的其他问题,感谢您对回复结果的认可,若有其它问题,欢迎您通过局长信箱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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