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留言时间:2019-01-25
纳税人所属地
吉林
问题内容
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2-01
答复内容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条规定进一步的解释,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