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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税务局: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留言时间:2019-01-25

纳税人所属地

吉林

问题内容

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2-01

答复内容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条规定进一步的解释,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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