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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的奖品请问代扣个税时能否单位代其出个税的钱?

发的奖品请问代扣个税时能否单位代其出个税的钱?

留言时间:2020-05-16

咨询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举行有奖活动,给个人发了一件价值1000元的球衣,请问个税能否我公司代其出这个费用,如果可以记什么科目?营业外支出吗?如果记营业外支出,是否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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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9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偶然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综上所述,居民个人取得偶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支付偶然所得时,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财务做账问题建议您参考会计法等相关规定。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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